上帝的教會毀謗真理的人們主張:“因爲我們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,而不是以行爲。所以遵守誡命和節期是想要靠行爲得救的。”這主張爲什麽是非聖經性的呢?

答:

當然,我們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。
靠上帝的恩典得救指的是什麽意思呢?不是靠自身的功勞,也不是通過努力罪得赦免,而是靠基督的血罪得赦免,所以才說成是上帝的恩典。

經上記錄說:

  • 以弗所書1: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
    那麽,得蒙基督寶血的方法是什麽呢?

只要隨隨便便相信就行嗎?不是的。
得蒙基督寶血的方法是逾越節。

耶稣在十字架上撕肉流血,並將自己的肉和血通過逾越節聖晚餐的餅和葡萄酒賜給了我們。

  • 路加福音22:7-20 除酵節,須宰逾越節羊羔的那一天到了…又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,遞給他們,說:“這是我的身體,爲你們舍的,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爲的是紀念我。”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“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爲你們流出來的。”
  • 馬太福音26:17-28 除酵節的第一天,門徒來問耶稣說:“你吃逾越節的筵席,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?”…他們吃的時候,耶稣拿起餅來,祝福,就擘開,遞給門徒,說:“你們拿著吃,這是我的身體。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,說:“你們都喝這個,因爲這是我立約的血,爲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”

無論是誰,只要是想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人,就要遵守新約逾越節得蒙基督的寶血。

但是,拒絕通過逾越節蒙受基督的寶血,卻還想得救的人們,是想靠自己行爲得救的愚昧之人。

所以,反對可以得蒙基督之血的逾越節和上帝的誡命,並主張“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,而不是以行爲。”這種主張是假主張。

他們的這種錯誤主張是對“既是出于恩典,就不在乎行爲;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”(羅11:6)話語的錯誤理解。

仔細查看原文1-7節的內容便可知,救援不是個人的意志,或是行爲,而是靠上帝事先預言和應許的,即“照著揀選的恩典,還有所留的余數”才能得到救援。

那麽,今天照上帝的恩典得到揀選的所留的余數是誰呢?聖經告訴我們說,那些人是遵守上帝誡命的聖徒們。

  • 啓示錄12:17 龍向婦人發怒,去與她其余的兒女爭戰,這兒女就是那守上帝誡命,爲耶稣作見證的。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。
  • 啓示錄14: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,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稣真道的。
    那麽,現今不遵守上帝的誡命,而遵守人所造的誡命的人們,能成爲照著揀選的恩典所留的余數嗎?不能。

所以,否定上帝的誡命並稱自己得到救援的這種主張,是非聖經性的假主張。

分享到:
 

Tags: , , , , , , ,

 

無迴響

請留第一個迴響

發表迴響